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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7-08-04 访问次数: 字号:[ ]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破解项目审批环节冗长、周期过长、落地开工迟缓、重审批轻监管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采取精减优化单体审批流程、提升在线平台使用效率、推行区域化评估评审、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实施行政审批双向培训工程、优化评估评审环境、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等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效率最大,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措施任务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系统性、整体性和外延性很强,责任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穷尽问题、解决问题,依法依规全力推进落实各项措施任务。

    (一)着力优化部门单体行政审批流程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国务院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承接落实到位。深入项目审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调研论证,系统梳理分析,该取消的立即取消,该调整的迅速调整,最大限度推进简政放权。特别要在经济建设和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加快梳理放权重点。要注重放权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坚决避免你放他不放的现象,推动关联类、相近类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要加强跟踪指导,确保市、县区对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部门: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委、市粮食局、市档案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制定落实优化方案。按照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效率最大原则,逐项盘点、逐项论证、慎重研究保留审批事顼审批流程,提出精减优化审批流程的有效举措和办法,形成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申报市审改办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要对审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纵向论证在市、县区两级调整、下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横向论证区分申报、备案、审批等类型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要区分申报、备案、审批或简易审批、规范审批、严格审批等不同类型,分类制定审批流程,绝不允许不同类别审批事项采用同一流程、同一模块的审批模式。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精减优化前置要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审批环节、第三方评估、收费依据标准等核心要素。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有效预防重审批、轻监管等顽症。

      牵头部门: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委、市粮食局、市档案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部门(单位)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申报、审核、批复工作。

      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重大改革。涉及投融资体制改革、环评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重大类改革事项,由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起草制定改革方案,与省级主管部门、市审改办、市法制办等共同完成初审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配合部门:市审改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6月30前,市环保局完成《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呈报、审定工作)。

      (二)务实提高“在线平台”使用效率

      4.建设和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称“在线平台”)是依托互联网门户开展项目服务的有效平台,承载“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等功能,被国务院确定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重点督办事项,是推进改革、加强监管、强化服务的有力抓手,也是提高项目前期工作便利化程度的重要举措。市发改委要指导和服务项目单位及时登录在线平台注册并登记项目信息,引导项目单位实现“平台赋码、接件验码、信息归集”要求,加快实现政务大厅审批系统与在线平台相互对接、信息共享,避免多渠道申报、重复申报,对投资项目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政府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落实在线平台应用工作,明确承办专人,及时接通平台专线,加快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务实提高在线平台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维稳办、市文广新局、白银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前。

(三)探索实施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5.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探索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是有效解决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开工的重要举措。伴随全市“3+4”产业集群深入推进,诸多新兴产业项目将陆续落户园区,全市“一区六园”要积极探索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机制,有效破除建设项目审批瓶颈。“一区六园”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推进落实园区区域化评估评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举措任务、推进责任和时限进度等,报请市审改办审核批复后组织落实。要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要合理设定区域化评估评审的事项范围,如环评、能评、安评、稳评等。要分事项细化评估评审内容和具体要求,按程序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审,编制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要注重评估评审结果的运用,对进入园区、符合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

    牵头单位: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白银高新产业园区、白银银东工业园、白银区银西工业园、刘川工业园、平川工业园、景泰正路工业园、会宁工业园。

    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维稳办、市文广新局、白银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6月30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申报、审核、批复工作)。

      (四)高标准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6.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是加快推行核准目录和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大举措。要强化对试点工作方案的调研论证,超前考虑承诺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及监管实效性等核心内容,进一步靠实试点工作责任、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推进。试点工作中,既要“大胆设想”,又要“小心求证”,坚持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求齐步走。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省政府交出满意答卷。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维稳办、市审改办、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7月30前,完成试点方案的呈报、审定工作)。

      (五)认真实施行政审批双向培训工程

    7.全面启动实施行政审批双向培训工程,采取专家辅导、交流研讨、实地考察等有效形式,对企业骨干和行政审批业务骨干同步开展双向培训,切实消除企业和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认知领域的盲点和屏障,培养一批申报项目、审批项目的骨干力量,着力解决企业对项目投资政策、申报审批办理流程不够了解、不够熟悉等突出问题。市审改办要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双向培训工程工作方案,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力做好配合,坚持每年举办1-2期行政审批专题研讨(培训)班。培训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全力优化第三方评估市场环境

    8.坚持“市场导向、归口管理、自律规范”原则,着力规范中介服务运行,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改善中介服务水平,有效破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积极营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白银是全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中介机构清理规范的试点地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在试点目标设定、核心要素把控、能够操作兑现等方面大胆探索,谨慎求证。市审改办要主动做好上下衔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强化对中介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市法制办要从法律层面做好支持工作,合力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具体责任,要放眼全国市场,探索建立行业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网上超市”,在更宽更广领域为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提供丰富菜单,方便企业快速全面了解掌握评估机构、评估质量和收费标准等市场信息,有效应对评估评审排队等候等现实难题。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委、市粮食局、市档案局。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全面推进项目审批信息公开

    9.坚持“全面公开、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公众参与”原则,着力构建行政审批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开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部门要坚持每年度编制、更新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审批承办人和责任人、注意事项等基本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以信息公开倒逼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委、市粮食局、市档案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实施

      精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必然涉及利益格局调整、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和工作方式转型,将会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周密组织,协同推进,确保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效率最大。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顶层设计,严把质量关、进度关、实效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能,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责担当,亲自谋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项逐条抓好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既要各担其责、各尽其力,又要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劲合力。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盯工作目标和举措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责,对推动改革不力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报,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严肃问责。

      (四)切实转变作风,积极主动作为。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推进中懒政怠政、消极敷衍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用干事创业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真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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